深圳市教育局发布了《深圳市教育局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从深圳市教育局获悉,9月26日,深圳市教育局发布了《深圳市教育局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实施意见》(央广网发 图片来源于深圳市教育局官网)

根据《实施意见》起草说明,深圳将继续试行中考自主命题,招生录取依据不变,仍然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重要参考。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中考改革继续实行“全科开考”“两考合一”政策,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总体不变,且中考录取计分科目总分值保持不变,中考满分仍为610分,但将语文学科分值从120分调整为100分,将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作为单独计分项,满分20分,其中物理实验操作10分,化学实验操作10分。

另外调整了部分科目考查方式和组织形式,明确部分学科的成绩使用办法。一是道德与法治科目实行开卷笔试,考生可携带教科书等纸质资料参加考试,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或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违禁物品。二是物理、化学和历史、道德与法治从合卷考试调整为合场分卷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相应调整。三是体育与健康学科增加过程性评价,具体实施方案另文发布。四是信息科技、艺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由各区组织调整为全市统一命题,各区组织实施,实行计算机考试,成绩以“合格/待合格”呈现。未参加信息科技、艺术科目考试的考生,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时不能投档,具体考试方案将另文发布。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的起草说明,个别计分科目分值进行调整的主要目的一是为了夯实基础,文理兼顾,更好衔接高考,二是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升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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