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况繁忙、车辆合流时,您是否曾在并线时被强行“加塞”?是否需要紧贴前方车辆防止“插队”?
然而,这些驾驶行为不仅容易导致道路更加拥堵,还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解决群众这一“堵”心事,加强城区堵点治理,提高道路通 效率,缓解匝道车辆合流造成的拥堵现象,济南交警在全市14个点位启动实行“拉链式”通行模式。该模式实施以来,相关路段的交通秩序和通行效率均得到了明显改善。
“拉链式”通行,已经推行!
“燕山立交桥匝道放上‘墩子’干什么用?”不少市民向记者反映,燕山立交桥交通设施有了新变化。
记者了解到,这个“墩子”不是随意放的,正是济南交警推行“拉链式”通行模式而采取的“硬隔离”措施,督促车主在合流车道依次交替通行、文明驾驶。
据悉,燕山立交桥系我市主要快速互通立交,交通组织复杂,匝道合流、分流交口较多,因大量车辆交汇于此,争道抢行导致的交通事故频发。针对这一情况,济南交警在前期于燕山立交桥南向东匝道分流口使用导流岛标线、禁停网状线、分道虚实线以及安装提示标志等方式优化匝道口交替通行规则的基础上,又安装了30余组隔离水马进行硬性隔离,同时细化标志、标线,实行“拉链式”通行模式,并收到一定成效。
历下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期,该路段的交通事故量明显减少,实行“拉链式”通行模式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车辆合流处的交通秩序,有效提升通行效率,避免抢道引发交通事故,有效改善了道路交通状况。
“拉链式”通行,为啥能行?
所谓“拉链式”通行,就是对交替通行的一种形象性表述,但不少驾驶人对其并不了解。交替通行是指在两车道合并为一车道的路段、路口,遇到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时,自汇流点开始,两个车道机动车像拉链交错一样先后驶入合流车道,相互交替有序行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就对“交替通行”进行了明确规定——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记者了解到,城市高架路的匝道汇入主线时,是多道汇入少道的过程,当交通流量达到一定值的时候,驾驶人若争道抢行,常常会导致交通秩序混乱,引发交通拥堵和事故,存在交通安全隐患。而交替通行可以有效解决高架道路上匝道合流处交通拥堵、行车秩序混乱现象,使之由无序变有序,减少车辆碰擦交通事故。
截至今年10月底,济南交警在全市二环南路舜德路上桥口、二环东高架山大北路北上桥口等14个点位设置16套交替通行标志,在标志上可以看到“合流路口交替通行”的明显字样。
“拉链式”通行,这样通行!
●车辆在汇入时需要打转向灯吗?
需要打转向灯,提醒一下旁边的车辆注意。在交汇节点处,驾驶人应当在变更车道前打开转向灯示意约3秒以上,先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车辆和将驶入车道状况,确保安全情况下通过。
在未驶入交汇节点前,两车道车辆应当各行其道,后车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发现前方道路拥堵或缓慢通行,两车道通行车辆都应当减速慢行至交汇节点处,依次交替通行。
●导流线可以压吗?
不可以,导流线属于禁止标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一次记1分。
●适用于全部车辆吗?
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拉链式”通行规则限制,其他机动车应当按规定避让。
●“拉链式”通行口诀
遇合流,交替走,你走之后我再走;
左右左,拉链行,交通秩序有你我。“拉链式”通行,不仅是法律规定,更是一座城市交通文明素质的体现,驾驶人相互礼让、有序通过,可提高道路通行率,方便了自己,也方便了别人。
济南交警特别提醒,良好的交通秩序需要大家共同维护,请广大驾驶人在通过相关点位时务必注意观察,按照交通引导标志标线指示通行。“拉链式”通行应遵循“一让一”的模式,即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左右两侧车道的车辆应当依次交替通过。
拉链式通行点位一览表
●二环南路舜德路上桥口
●二环东高架山大北路北上桥口
●二环东路百花公园南上桥口
●二环东高架燕山立交南向东匝道
●二环东高架燕山立交桥向西合流口(2套)
●二环东高架转北园高架西行匝道口(2套)
●顺河高架转北园高架西行匝道口
●顺河高架转北园高架东行匝道口
●北园高架历黄路西上桥口
●北园高架济泺路东上桥口
●工业北高架还乡中路东上桥口灯杆
●工业北高架奥体中路东上桥口灯杆
●工业北高架桥凤凰北路西上桥口灯杆
●工业北高架维尔康西上桥口灯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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