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深圳进一步放宽小汽车购买指标申请资格

11月2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官网公布《广东省进一步提振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稳定汽车消费、促进家电和电子产品消费、稳定住房消费、推动服务消费扩容提质等8个方面,提出了27条具体措施,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释放广东居民消费潜力。

《措施》提出,广东各地区不得新增汽车限购措施。广州、深圳进一步放宽小汽车购买指标申请资格,并适当降低汽车消费贷款综合利率水平。

在新能源汽车消费方面,《措施》特别提出降低新能源汽车用电成本,支持各类已安装独立电表的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工商业用电价格中的两部制电价并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推动居民小区内的充换电设施用电可选择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用户电价,并允许其自主选择是否执行峰谷电价政策。到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鼓励充换电设施运营商阶段性降低充电服务费,鼓励地方对城市公交车辆充电实行扶持政策等。

《措施》还提出活跃二手车市场、加大汽车金融支持。如落实全面取消珠三角区域国五排放标准小型非营运二手车限迁政策。推动广州、深圳已备案销售企业办理二手车转让登记、申请临时行驶车号牌的,不占用号牌指标。鼓励金融机构优化汽车消费金融产品和服务,适当降低汽车消费贷款综合利率水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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