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茅台”公布年内交易数据。
11月27日,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茅台, 600519.SH)数字营销平台“i茅台”APP中发布了一份2023年度数据报告。数据显示,今年以来该平台已上架13款新品,共投放2578万瓶酒类产品,成交用户超1507万人次。“i茅台”目前注册用户超5000万,月活稳定在1200万,日活在500万左右,平台交易额突破了250亿元。
公开信息显示,i茅台是由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倾力打造的数字营销APP,2022年3月31日开始试运营,并在5月19日正式上线。作为贵州茅台重要的数字营销平台,“i茅台”一上线便被寄予厚望。5月19日,“i茅台”正式上线首日,售价399元/瓶的53度100ml贵州茅台酒同步投放该平台。
根据“i茅台”APP显示,目前在平台上可以购买53度100毫升飞天、43度500毫升飞天、53度500毫升茅台王子酒等等,还可以预约申购53度500毫升兔年茅台酒、53度500毫升茅台1935等等。
在今年的年度股东大会上,茅台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丁雄军表示,茅台的增长靠三个“生态”,第一个是产业生态,第二个是产品生态,第三个是渠道生态。丁雄军介绍,茅台已形成自主可控的供产销链条,从供应的“芯片”,也就是红缨子高粱,掌控在茅台手上,茅台已经打造了呈体系化的生产体系,再到销售支撑的整个链条,茅台经过七十多年的发展,可以经受住各种考验。过去三年,正是因为有这样的产业链韧性,仍然实现了两位数以上的增长。
丁雄军在今年五大重点工作中提及,要加快终端渠道建设,加大线上渠道的发展。但他同时提及,各个渠道之间应维持在一个最佳的平衡点,让各渠道抵御风险和创造价值的能力都实现最大化。他介绍,目前贵州茅台有六大类渠道,分别是自营、团购、电商、商超、社会经销商以及数字营销平台“i茅台”。
根据此前贵州茅台发布的2023年第三季度财报,第三季度,贵州茅台营收达336.92亿元,同比增长14.04%;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约168.95亿元,同比增长15.68%。前三季度,贵州茅台营收也首次突破1000亿元,达到了1032.68亿元,同比增长18.48%,前三季净利润达到528.76亿元,同比增长19.09%。前三季度的营收和净利润,相当于2021年全年业绩(营收1061.9亿元,净利524.6亿元)。以此计算,茅台前三季度日赚1.9亿元。
“i茅台”作为数字化渠道在提升酒类营收方面的角色也逐渐显现。
2022年三季报显示,截至报告期末,“i茅台”实现酒类不含税收入约84.62亿元,约占贵州茅台前三季度直销收入的26.5%。一年后,“i茅台”的销售额占比进一步增长至贵州茅台前三季度直销收入的32.18%,实现酒类不含税收入约148.71亿元。
除了酒类销售,近年来,贵州茅台积极跨圈,推出茅台冰淇淋、酱香拿铁、酱香巧克力等产品。“i茅台”作为重要的平台也承担了相关产品的销售。9月16日,在“茅小凌酒心巧克力”发布会上,丁雄军提到,作为一个中国传统品牌企业,茅台要永远年轻,增强企业生命力,就必然要拥抱“Z时代”的年轻一代。从“出圈”的茅台冰淇淋,到“刷圈”的酱香拿铁,再到“官宣”的酒心巧克力,就是茅台“穿新鞋、走新路、行美径”的勇敢尝试。
在高营收高利润的支撑下,11月20日晚间,贵州茅台发布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的公告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9.106元(含税)。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约为12.56亿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约240.01亿元(含税)。
这时贵州茅台连续第二年实施特别分红,也是今年年内进行的第二次分红。去年11月,贵州茅台公告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拟在2022年度内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1.91元(含税)。截至2022年9月30日,贵州茅台未分配利润为1720.57亿元,总股本为12.56亿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约275.23亿元。
今年3月30日,贵州茅台宣布,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9.11元(含税),合计拟分红325亿元,约为去年净利润的51.8%。算上此次特别分红,今年年内茅台分红超过565亿元。
截至11月27日收盘,贵州茅台跌0.79%,报1763元,总市值2214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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