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深圳湾2014年5月划定23平方公里海域的禁渔区后,深圳拟在5处近岸海域设立第二批禁渔区。12月6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通告,于2024年1月6日前向社会征求意见。
本批次拟申报设立的禁渔区,拟选划前海湾、深圳湾禁渔区-赤湾口(含南山区人才公园人工湖)、沙头角-盐田正角咀港口航运区、下沙-大澳湾海域、桔钓沙-杨梅坑-大水坑湾等5处海域,共计38.14平方公里。禁渔区有效期5年,将全年全时段禁止一切捕捞、养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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