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网络直播营销中广告活动,提升经营主体广告合规意识,维护广告市场秩序,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深圳市网络直播营销中广告活动合规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的通知。
关于房地产方面,《指引》明确,网络直播发布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不得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指引》适用于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小程序等,以视频直播、音频直播、图文直播或多种直播相结合等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推销商品或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
消费者通过直播间内链接、二维码等方式跳转到其他平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发生争议时,相关直播营销平台应当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证据等支持。
直播营销平台应当按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主体的身份信息、经营资质等信息,并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广告监测、调查直播营销活动中广告违法行为,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采取技术手段保存涉嫌违法广告的证据材料,如实提供相关广告发布者的真实身份信息、广告修改记录以及相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交易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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