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体系,缓解新市民、青年人居住问题,近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了《关于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及申请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征求意见稿。对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及申请程序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
《通知》明确了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申请租赁条件。可申请租赁人需具有本市相关区户籍,或持有相关区内派出所核发的《山东省居住证》,暂未取得《山东省居住证》的,可于签订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协议后的15个工作日内再行办理并补充材料至泉城安居平台;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租住房屋所在区无自有住房;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有正在享受的公租房、人才公寓等其他政策性住房。
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采取全程网上申办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在济就业职工可通过“爱山东”APP“泉城安居”板块提出泉城安居卡办理申请,并通过系统自动核验方式进行审核。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平台自动匹配泉城安居卡号及电子卡,并推送至申请人。1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至相关银行经办网点领取实体卡。 领取实体卡的申请人,可通过泉城安居平台选择保障性租赁住房,在线签约并享受相应租金优惠。
保障性租赁住房指导租金定价原则上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租赁住房市场租金的90%,具体租金标准可由运营管理机构委托专业房地产估价机构,依据本项目实际享受的支持政策逐项测算,经评估测算的市场租金及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通过泉城安居平台向社会公布。
通知适用于济南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济南高新区、市南部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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