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成为山东省首个第二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城市

1月3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发布信息,确定15个城市为第二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城市,济南市成为全省首个获评城市。

近年来,济南市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先后入选首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地区、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技术支撑体系建设试点等,在全国营商环境评价考核中知识产权指标列全国第六,获评全国营商环境标杆城市。历下区、商河县、济南高新区入选首批山东省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

济南深入开展“护航”“蓝天”“剑网”“龙腾”等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严厉查处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侵权假冒案件。开展全省首例专利行政裁决与行政确权联合审理,全省首批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顺利通过验收,办案周期压缩至法定期间的50%。知识产权与公安部门共建全国首家知识产权协同保护警务工作站,探索“行刑联合”新模式。

济南知识产权法庭多年来保持全省办案数量第一、审判质效第一,连续9年共有9件案件入选“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检察机关积极开展“一案四查”工作,在全国率先成功办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两起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公安机关推行“省市县所一体化”侦查机制,成功侦破多起全国有影响的大要案件。

推动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先后建成济南知识产权法庭、商标审查协作中心、省市两个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维权援助中心、仲裁中心、纠纷调委会等平台。济南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开启专利快速审查“绿色通道”,专利平均授权周期压缩90%以上。与省内外有关城市签署合作协议,加强跨区域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推动成立沿黄九省区地理标志协会联盟。

济南市圆满完成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任务,在第三批全国重点城市绩效评价中获第一名。“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闭环式管理服务模式”入选全国首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典型案例。持续打造专利开放许可和转移转化交易体系,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历城区入选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试验区。“平阴玫瑰”入选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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