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的全国002号茅台品藏馆内,有一瓶产于1954年的茅台酒

据大众日报消息,在位于济南的全国002号茅台品藏馆内,有一瓶产于1954年的茅台酒。

“这瓶产于1954年的茅台酒,萃染了时间痕迹。斑驳的商标,残缺的瓶体,老式的字体,都充盈着时间的味道。”品藏馆主人、知名收藏家许大同说道。

许大同介绍,这叫三节式端盖土陶瓷瓶,也叫竹节瓶,1956年这种三节土陶瓶被两节土陶瓶取代。“三节瓶”也就成为早期茅台酒的核心特征之一。

他表示,从1954年起茅台酒的酒瓶形状、酒标风格就已经确立并一直延续至今,但仔细端详它又有太多的与众不同。

首先是它的商标图案,红色的五星、金色的麦穗与金色的齿轮(车轮),构成了贵州茅台酒的第一个注册商标——“金轮牌”。

许大同说:“尽管在1954年5月1日,金轮牌才得到国家工商局正式批复的执照,但金轮商标在1953年后期已经开始使用了。”

其次是酒标下部的“地方国营茅台酒厂出品”几个字,这是“国营仁怀酒厂”更名后的第一批茅台酒正标,也是在酒厂正式对外公布更名前就开始印制并使用。

第三,商标中的英文PRODUCE OF CHINA、MOU TAI DISTILLERY、KWAICHOW CHINA(即产自中国、茅台酒厂、中国贵州)等字样,以及酒标中上部黑色斜体字MOU-TAI CHIEW的字样,说明这是专门为出口的茅台酒而印制的商标。贴有这种商标的贵州茅台酒,是出口到境外的贵州茅台酒。

而其商标上,“苔”字的出现,格外引人注目,也是一段历史故事。

“这是1954年以前,贵州茅台酒独有的书写方式。”

茅台村、茅台镇、茅台酒的写法,历来的文献大多都以“台”字为主,为什么茅台要改“苔”为“台”呢?

许大同表示,“茅苔”的叫法属于误写和个别学者的见解,并没有得到公认。所以酒厂后来还是采用了通用的写法,改“苔”为“台”。1954年4月19日,茅台酒厂专为“贵州茅台酒”商标中的“苔”字去掉草字头,特向贵州省人民政府工业厅申报备查。现在见到的1953年、1954年的酒标中的“苔”字,在1955年版的酒标中就已改正。

以上这些,与贵州茅台酒五个字中繁体的“貴”字,草字头的“苔”字组合在一起,以及背标中明确印上的日期“一九五四年月 日”构成了这款独一无二的1954年出口“金轮牌”贵州茅台酒。

这款酒,还是一款出口产品。

在麦穗图案、篆体“贵州”字样的封口纸旁边,瓶肩处贴有一张“CHUNG NAN CO.LTD.SINGAPO”字样的英文标签。“SINGAPO”明确说明,它是外销新加坡的产品。

据介绍,国营茅台酒厂(时为“国营仁怀酒厂”)1951年成立,1952年底完成对茅台镇最大的三家私营酒坊的合并,1953年开始推出正式的产品,茅台酒质量和产量逐步稳定并开始出口创汇。

许大同介绍,建厂初期,茅台酒销售采用的是贵州仁怀灌装酒液,遵义、贵阳、重庆三地贴标销售。其中在1955年之前,由茅台酒厂派专人运输包装并贴印商标到重庆,由重庆主要负责茅台酒的对外销售,贵州省当时没有对外出口权。

该瓶酒是1954年经由“重庆中南有限责任公司”外销出口至新加坡。1954年全年茅台酒的产量为113吨,其中用于出口的更少,也侧面说明了这瓶酒的珍贵。

1955年,“金轮”商标在海外注册成功,1958年茅台酒厂通过香港五丰行注册成功“飞天”商标后,正式开始大规模出口茅台酒,重庆中南有限责任公司也就结束了其历史使命。

历经70年的时间,现在,这瓶承载着历史记忆的酒,整体只有700克重,但时间赋予的价值,却让这瓶酒承载了茅台厚重的发展历史。

70年时光荏苒,一瓶老酒几经辗转,从新加坡回流到国内,又从南方到北方,最终归为自己收藏。许大同说,这是缘分——历史的缘分、人生的缘分。 

据悉,茅台品藏家联谊会特将这瓶现存最早的贵州茅台酒评为“品藏家联谊会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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