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署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工作

为深刻吸取南京市雨花台区“2·23”火灾事故教训,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一反三,部署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工作。2月24日至25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共检查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销售门店930家、生产企业1家。

此次大检查聚焦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领域质量安全突出问题,靶向发力、多措并举,加强突击检查和执法,全力守护深圳市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底线。2月24日至25日,市市场监管局在124家单位发现问题隐患,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66份,立案查处44宗,现场抽检(含快检)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经营单位459家,抽检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627件,发现电动自行车不合格单位48家、配件产品不合格单位22家,发现电动自行车不合格产品68件、配件产品不合格产品73件。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加强教育引导,督促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严格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76号令相关规定,落实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各项制度,坚决做好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守好合法合规经营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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