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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应急管理厅:建立公职律师“1234”工作模式 充分发挥“法治智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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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要将公职律师离得近、叫得应、专业熟、反应快、保密好、介入早等优势发挥好、利用好。”贵州省应急管理厅党委书记、厅长周乐职表示。

近年来,贵州省应急管理厅坚持把建强公职律师队伍作为“一把手”工程高站位谋划,多次召开党委会、专题会研究部署推进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工作。该厅在用才、育才、留才、管才等方面下足功夫,大胆探索建立了公职律师“1234”工作模式(即组建1支队伍、搭建2个平台、建立3种机制、发挥“四员”作用),盘活公职律师资源,充分发挥“法治智库”作用。截至目前,贵州省应急管理系统共有36名干部取得公职律师资格证。其中,省级应急管理部门有5人、市(州)级应急管理部门有13人、县级应急管理部门有18人。

组队伍建机制

2022年,周乐职带队就“公职律师队伍建设”进行调研,通过书面、座谈会等方式摸清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公职律师底数。调研发现,贵州省应急管理系统共有78名干部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但极少有人申请公职律师资格,造成应急管理系统法治人才资源浪费。

如何盘活公职律师资源?善解难题的贵州省应急管理厅摸着石头过河,走出了一条组队伍、搭平台、建机制的路子。

牢牢抓住“人”这个关键,贵州省应急管理厅建立应急管理系统公职律师数据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同时,贵州省应急管理厅鼓励公职人员积极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支持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的公职人员担任公职律师、符合条件的公职律师到上级部门或基层挂职锻炼;优先招录遴选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的青年进入应急管理干部队伍,优先把公职律师放在法制审核、行政执法等重点涉法岗位上。

“多年所学的法律知识终于派上了用场。”2022年6月,曾明秀取得了公职律师资格证。2023年初,曾明秀调到贵州省应急管理厅政策法规处,参与普法、行政执法案件合法性审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审查、行政审批联合审查、执法案卷评查等工作,实现学以致用。

为营造培育人才合适的土壤,最大限度激发公职律师队伍潜能,贵州省应急管理厅建立了公职律师激励机制、交流机制和调配机制;制定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公职律师队伍管理办法,明确公职律师权责义务、激励措施、保障机制、考评标准等内容,从制度上明确公职律师干什么、怎么干。

同时,结合公职律师“离得近、业务熟、保密严”,法律顾问“局外人、经验足、技巧多”特点,贵州省应急管理厅通过组织公职律师与法律顾问交流互动、协同应诉、“背靠背”出具法律意见、共同研究涉法难题等方式,加强双方协同联动,用法治合力求得最优解,有力保障依法行政。在调配机制上,贵州省应急管理厅采取“指派+结对”方式,根据全厅法治工作需求统筹指派公职律师任务,最大限度发挥公职律师作用。

重实践搭平台

“虽是法学专业毕业,但未从事过应急管理法治工作,刚开始难免会觉得吃力。”面对公职律师这一全新的工作岗位,曾明秀每天兢兢业业,不敢有丝毫懈怠。

然而,在公职律师队伍中,曾明秀并不是“有理论无实践”的个例,因为申请公职律师的应急管理干部此前所在工作岗位大多不能发挥专业特长,他们急需通过实践来完成成长蜕变。

实践的平台在哪里?贵州省应急管理厅将公职律师专业优势与应急管理法治建设现实需求精准匹配,做到立法修法必到、复议应诉必到、信访接处必到、处罚案审会必到、厅长办公会必到,为公职律师参与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诉讼、信访积案化解等工作提供实战平台。

2022年5月,在《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过程中,贵州省应急管理厅政策法规处公职律师代仁政具体负责文稿起草、协调各有关部门征求意见等工作。这期间,毕业于贵州大学法学专业的他将法学知识与应急管理工作实践有机结合,提出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所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细化安全生产举报制度,增加‘可以通过举报奖励基金’对举报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根据规定予以奖励”等内容被采纳,写入正式实施的《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

“经实战平台锻炼,提升了专业素养,实现了自我价值。”曾参与《贵州省自然灾害防治条例(草案)》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起草的代仁政直言,成为公职律师后,他工作起来更有动力和激情。

事实上,为了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贵州省应急管理厅除了为公职律师搭建实战平台,还结合主责主业,搭建了服务企业、服务乡村振兴的“两服务”平台,即深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等公益性法律服务,帮助企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风险防控体系,构建企业安全文化,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坚实法治保障;与贵州省应急管理厅驻点帮扶乡镇建立法律服务联系机制,开展法律咨询服务。

“别人借我的钱,我晓得他有钱,但我多次讨要他就是不还,我应该怎么办?”“我外出务工没有得到工钱,去工厂索要往返成本又高,应该怎么处理?”2023年7月,贵州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孙晓东带领公职律师到驻点帮扶的罗甸县沫阳镇联合村开展法律服务进乡村活动,当地群众提出了很多问题。

“老乡,你要先收集借钱和讨要的证据,比如借条、证人、录音、视频等,然后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胜诉后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活动现场,2022年取得公职律师资格的杨忠阳耐心向群众解答。

“‘两服务’平台的搭建,让我们有了成长载体,业务能力也在实践中不断得到提升。”多次为企业和驻点帮扶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杨忠阳颇有感触。

探索法治建设新模式

“黔西南州对望谟县的一家砂石有限公司进行处罚时,该公司开采设计方案未分台阶开采,处罚时将‘未分台阶开采’写成了‘未分层开采’。”在2023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时,曾明秀发现案卷中存在法律文书填写时,未规范清晰界定并使用规定的专业术语等问题,并给予及时纠正,这正是贵州省应急管理系统公职律师当好行政执法监督员的真实写照。

所谓行政执法监督员,是要求公职律师协助做好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工作;以特邀的方式,将公职律师纳入执法监督员队伍,参与执法监督、案审会、案卷评查等相关工作,配合各级法制机构(部门)开展执法监督工作。

为建强应急管理系统公职律师队伍,贵州省应急管理厅把公职律师当好依法决策“参谋员”、依法行政“护航员”、行政执法“监督员”和普法教育“宣传员”作为重要抓手。

谈及职能职责,贵州省应急管理厅政策法规处负责人肖劲松介绍,“参谋员”顾名思义就是为全厅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建议;参与重要法律文书、招标文件、合同、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及合法性审查工作,而“护航员”则是协助做好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招投标质疑、陈诉申辩等工作;参与矛盾调处、信访接待、涉法涉诉案件化解、突发事件处置、政府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

为当好普法教育“宣传员”,公职律师不仅要积极参与应急管理普法宣传活动,还要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楼道视频、橱窗展板、普法学法“五进”等开展法治宣传;利用执法人员培训、业务大讲堂等时机,选取经典案例以案普法,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执法水平。

实践出真知。贵州省应急管理厅探索建立的公职律师“1234”工作模式,在立法修法、执法监督、辅助决策、合法性审查等方面充分发挥了“法治智库”作用。

下一步,贵州省应急管理厅将以公职律师队伍建设为载体,继续探索法治建设新模式,为推进该省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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