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司法局网站12日消息,近日,深圳市司法局出台《深圳市司法局关于高水平法治保障深圳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其中提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立法供给,加快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促进条例、修改创业投资条例等重要立法进程。
具体来看,围绕如何优化法治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发展新质生产力,《若干措施》提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立法供给,加快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促进条例、修改创业投资条例等重要立法进程,有序推动修改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更好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提升政府在政府引导基金、总部项目与重点产业项目发展等方面决策的法治化水平,持续营造有利于创新的决策环境;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研究出台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探索推行“执法监督码”,致力解决“执法扰企”问题;贯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依法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持续推出涉企行政复议类案审理意见,加强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若干措施》指出要积极推动《深圳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2023-2025年)》落地见效,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完善个人破产配套制度,探索政府参与困境企业救治工作机制,着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让各类市场主体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发展。
围绕服务保障科技创新、产业创新,为深圳打造更具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撑,《若干措施》围绕市场主体法律需求,要求推广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活动,规范商事调解组织建设,加大投资、金融、证券期货等领域调解服务力度,为产业发展金融“活水”护航。
此外,《若干措施》践行“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要求综合运用普法、调解、公证、司法鉴定等手段,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事前预防、事中保护、事后救济等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积极开展“双招双引”工作引进国内外高水平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人才,加快培育一批高水平律师事务所,开展中小型律师事务所“专精特新”培育与认定,打造一批示范性数字律师事务所,提升律师行业发展能级;在重点园区开展合规园区建设试点,建立律师事务所和重点产业行业协会间的“1+1”合规服务联动机制,探索制定重点产业领域合规激励措施,推进企业合规保障产业创新。
围绕服务保障深圳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若干措施》提出,加快修订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推动出台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法治保障措施,强化前海、河套重大平台法治保障。(中新经纬APP)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中新经纬(jwview)官方微信公众号。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346067576@qq.com 或拨打客服电话:13043476030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