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下发的《关于开展“项目深化年”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济法办〔2024〕1号)要求,济南市博物馆于近期开展“项目深化年”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月活动。
开展《条例》集中学习
结合“项目深化年”,市博物馆党总支于3月初组织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开展了以《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主题的集体学习活动,不断提升工作人员服务“项目深化年”、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意识。
举办《条例》集中宣传
3月中旬,济南市博物馆在展览大厅开展营商环境集中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向观众集中宣传了《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并结合工作实际,宣讲市博物馆文化惠民相关举措。通过全方位、多角度、分层次、广泛深入的宣传,实现居民群众知晓度、满意度的双提升,营造了“优化营商环境人人有责、建设营商环境人人参与、建好营商环境人人受益”的良好氛围。
此外,济南市博物馆还在微信、微博等平台设置“优化营商环境”专栏,集中宣传《条例》相关内容;利用户外电子屏、宣传栏等法治宣传阵地,播放展示“优化营商环境人人有责 建设营商环境人人参与”等宣传标语及海报,为优化济南法治营商环境、塑造高质量发展新优势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扎实推进《条例》宣传基层行
围绕“项目深化年”,组织人员走进山东省财金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泉景社区博雅幼儿园、济南大学、经十一路小学、济南市槐荫区实验学校、济南市光明街小学、泉新学校、济南市育园学校、槐荫区田庄小学、槐荫区御景城小学等处,通过宣讲相关政策、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宣讲服务产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切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全覆盖。
下一步,济南市博物馆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队的表率作用,积极宣传《条例》及国家、省市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提高大众对《条例》的知晓率,助力营商环境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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