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发布《关于对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实施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日前,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发布《关于对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实施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据悉,该措施将于2024年7月1日起实施,持续至12月31日。

在现行一级和二级限行区管理策略的基础上,新规特别提出了三级限行区的概念,这是对现有交通管理体系的创新和完善。三级限行区的设立,主要是为了确保学校周边路段在上下学高峰期间的交通安全,特别是保护学生和家长的安全。

《通告》划定了一、二、三级限行区,即一级限行区限行所有非机动车,二级限行区不限行民生行业(蓝牌)电动自行车及其他非机动车,三级限行区早晚高峰期及中午放学期间(通告已明确各路段限行时间)限制民生行业(蓝牌)电动自行车。

经本轮调整后,深圳继续保留一级、二级限行区管理策略,新增快速路绿梓大道、环城西路以及道路通行条件差(主要为山路)无专用非机动车道的三盐公路纳入一级限行区,此外,坂澜大道(环观南路至坂李大道段)已设置非机动车专用道,已将该道路从一级限行区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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