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天津市某知名动物园内发生了一起令人哭笑不得的事情。据工作人员反映,他们在日常巡查时惊讶地发现,有部分游客无视园区规定,擅自向猴山内的猕猴们投喂挂面。
这一行为不仅违反了园内“禁止随意投喂动物”的规定,而且从实际操作层面来说,对于猴子们而言,这简直就是难以解决的“难题”。
要知道,猴山里的猕猴们虽然机灵活泼,但它们既不具备使用火源烹饪的能力,也没有人类那样的工具来煮食挂面。
试想一下,面对这一团团湿漉漉、无法下咽的生面条,猴儿们真是束手无策,只能眼巴巴地看着,这无疑给它们的生活带来了困扰和潜在的健康风险。
针对这一情况,动物园的工作人员深感忧虑,他们决定用一种既幽默又贴近百姓生活的方式,通过一段脍炙人口的快板书式提醒,呼吁广大游客关注并尊重动物权益:“猴山里没炉灶,猴儿们没铁锅,您扔下去的挂面它没法煮热乎。生面条吃了猴肚里,小猴们可遭罪受苦,拉肚子可不是小事,爱护动物,别再嚯嚯。”
案件发生以后,这事儿听起来就让人觉得不可思议,人做事总得过过脑子啊,猴子连筷子都不会用,怎么吃挂面?万一引发消化问题或者猴群争抢导致受伤,这个责任谁能担得起?希望大家都能引以为戒,真正学会关爱动物,而不是用这种看似“好心”实则添乱的方式来表达。
那么,游客向动物园内的动物随意投喂挂面,是否触犯相关法律法规呢?
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义务,禁止虐待野生动物。
此外,《动物园管理规定》中也有相关规定,要求游客不得向动物投掷食物或其他物品。
游客向猴山投喂挂面,虽不直接构成虐待,但却违反了动物园的规定,干扰了动物正常的生活习性和饮食规律,有可能对动物健康造成伤害,从法律角度看,动物园有权根据内部规定对其进行警告或罚款等处理。
那么,如果因游客不当投喂导致动物生病甚至死亡,法律责任如何界定呢?
如果由于游客违规投喂挂面或其他不适合的食物,确实导致动物生病或死亡,游客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依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侵犯他人财产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动物园方面也可以依据合同法关于安全保障义务的规定,向游客追偿因其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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