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称河北霸州市中医院在给病人输液时,使用的药品已经过期。根据视频内容,患者输液的药品为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生产日期为2021年5月18日,有效期至2023年5月17日。
5月25日,河北霸州市卫生健康局通报,近日,出现了一起“河北霸州一医院给病人注射过期液体”的文字、视频在网络传播,引发网民关注。霸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核实。
经查,情况属实,是霸州市中医院内二科在为一名患者输液治疗时,使用的葡萄糖氯化钠溶液有效期至2023年5月17日,过期3天。目前,患者病情稳定,未出现明显异常。市中医院正在积极与患者及家属沟通情况,在为患者认真治疗的同时力争家属谅解,依法依规协商调处。针对此次事件市中医院已对涉事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停职处理。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中医院使用超过有效期的药品进行了立案查处。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对市中医院及涉事责任人进行了立案调查。市纪委同步启动了问责程序,将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此前报道:
5月23日,据时间视频报道,5月20日,网曝河北廊坊霸州市中医院给病人输过期注射液,引起广泛关注。
当事患者称,自己于19日住院,次日觉得身体不太对劲,其发现注射液有效期至17日,目前要求医院保证没有伤害。
23日,该医院工作人员回应称,正在解决此事,会处理涉事医护人员,“当然会对医护人员批评教育,怎么处罚,是开除,是降职,还是罚款,这由医院商议决定,现在事情还没有解决完。”该工作人员表示,今后将更加严格执行操作规范,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据青蜂侠报道,5月23日,霸州市卫生健康局工作人员回应称,相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
另据南方网报道,药品超过有效期会发生变质,不仅影响疗效,严重的还有可能发生毒性反应,危害人体健康。因此,过期药品不能使用。
对此,网友们纷纷表示,“太离谱了!”“望严查严惩医院和涉事人员!”“医院应该救人,而不是害人!”
来源:河南商报综合霸州市卫生健康局、时间视频、青蜂侠、南方网、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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