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拍摄、能监控、能存储……不知不觉间,方便实用的智能门锁,已经走进了千家万户。贴心的商家们,也为智能门锁附加了许多炫酷的新功能。然而,这些看似贴心的功能,是否会无形间侵害邻里的权益呢?
近日,上海法院就审结了一起涉智能门锁的相邻权纠纷。案件中,一户人家在安装带有监控拍摄功能的智能门锁后,被邻居以侵犯隐私为由起诉。
安装智能门锁后引发邻里诉讼
老吴和老周,是一对共同居住在上市徐汇区某小区的邻居。两户人家房屋相邻,老吴家的房门和老周家的卫生间窗户分别位于一个90°墙角的两侧,间距较小。
2021年,老吴对老房子进行了装修。在装修过程中,他在进户门上安装了带有摄像、监控、存储及上传功能的智能门锁。
对于老吴的做法,老周非常不满。他认为,老吴在门上装的智能门锁,可以将老周家的房门口、厨房和卫生间窗户都纳入到拍摄范围之中。老吴家的智能门锁,造成了对老周家的生活持续、高密度、近距离的拍摄监视效果,妨害了老周家的隐私。
于是,老周要求拆除电子门锁。两家人在反复协商无果后,老周将老吴告上了法庭。他要求老吴拆除带有摄像、监控、存储及上传功能的全自动智能门锁,并赔偿其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2万元。
法院:涉嫌侵犯隐私应拆除
对于老周诉求,老吴进行了辩解。老吴说,自己家智能门锁的拍摄范围,并不能拍摄到老周家的家庭隐私空间,因此并不存在侵犯隐私一说。智能门锁可以调解拍摄距离,在老周提出抗议后,老吴已将智能门锁的距离缩减至1米。目前智能门锁的拍摄范围,只能拍摄到老吴自家的门口,这个范围属于私人领域。
本案的一审法院认为,老吴家的电子门锁能将老周家的房门口、厨房和卫生间纳入拍摄范围。虽然公用走道有别于私人空间,但老吴安装电子门锁的行为,事实上产生了对周家持续性、近距离的监视拍摄效果。电子门锁所拍摄的内容,在一定程度上记录和反映了老周一家个人活动和生活状况,妨害了老周一家的日常隐私。因此,老周一家要求老周拆除电子门锁的诉讼请求,理由正当,一审法院予以支持。
二审期间,法官又到现场查看了老吴家电子门锁的使用情况。电子门锁的使用说明书显示,该电子门锁并不是全程进行录像的,而是根据设置的灵敏度启动录像功能的。灵敏度可设置为低、中、高三中模式。低灵敏度状态是有人逗留于门前0.8米内才会启动录像功能,离开该区域一段时间后就会停止。智能门锁的拍摄范围不受人工调节影响。这也就是老吴此前强调自己已经降低了智能门锁的拍摄范围,无法拍摄到老周一家行踪的理由。
但是,正如老周所言,老吴家的智能门锁是由老吴控制的。老吴可以随时改变设置。只要老吴启动摄像,门锁就会自动拍摄到整个走廊的情况,包括老周一家的出入情况。鉴于老吴家的电子门锁拍摄范围为公用走道,但拍摄目的却并非服务于公共利益。在使用该走廊的相邻方不同意的情况下,老吴理应拆除。
最终法院判令,老周应拆除智能门锁,老吴的诉讼请求获得了法院的支持。(文中所有人名均为化名)
记者 张益维
来源: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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