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深圳市民政局获悉,为进一步提高深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经深圳市政府同意,深圳对现行最低生活保障及相关社会救助标准进行调整。
深圳市民政局党组成员郭建介绍,深圳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1413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483元,这是深圳连续第8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根据《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发布2024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相关规定,深圳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至每人每月1483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2373元,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2225元,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生活扶助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445元,支出型困难家庭生活扶助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297元。
根据《通知》要求,深圳各区(新区)将按照《通知》印发当月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人员名册补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金。其中,2024年新纳保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人员按实际批准月份计补发,其他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人员从2024年1月起补发。补发资金将在2024年6月30日前发放到位。
据介绍,近年来,深圳不断推动社会救助服务改革创新,持续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完善主动发现、精准帮扶、关爱服务、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用心用情用力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
郭建强调,深圳各区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相关社会救助标准的调整工作,确保救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保障对象手中,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住兜牢民生底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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