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一些自媒体博主为了博取流量,不惜突破道德和法律底线,编造热点话题。都有哪些乱象?又该如何惩治?一起来看↓
01
博主初中校门口 “接女朋友”放学?
4月14日,某网络平台出现了一条标题为“接女‘盆友’放学”的短视频。视频中,一名男子在湖南宁乡市的一所学校门口等人,而这所学校是当地的一所中学。
学校老师和家长注意到视频后,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警。据了解,视频中这所学校的学生年龄在12岁至14岁之间,视频不到3小时就有3000多的浏览、转发和点赞量。民警表示,如果视频中涉及的“女朋友”是未成年人,可能会涉及犯罪,影响极其恶劣。
宁乡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视频中所标注的日期是周日,当天,学校并没有学生上课。此外,该短视频博主是一位福建籍男子,来宁乡的轨迹有限。
4月15日,网络博主熊某到宁乡市公安局白马桥派出所自首。他表示,拍视频是为博取流量,后来已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
针对熊某虚构事实、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宁乡警方依法对熊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并责令其删除相关虚假内容。另外,熊某的涉事短视频账号也被封停处理。
02
摆拍编造被“家暴”视频
前不久,一位网络博主倪某发布了一系列女子遭受家暴的视频,这些视频包含大量女性受伤,以及离婚证、法院等画面,一经发布迅速吸引了大量浏览和评论。
安徽合肥警方调查发现,倪某的视频中有部分画面显示为合肥高新区人民法院,但是发布者的位置却显示在江苏,这个细节让警方对相关内容的真实性产生怀疑。
通过进一步调查核实,倪某在合肥没有相关诉讼记录。最终,警方在江苏启东市找到了倪某,确认所谓“家暴”事件完全是编造的。
据合肥警方统计,倪某通过在网上连续发布造假的所谓“家暴”视频,实现快速涨粉,最高时达到7.6万人。
目前,倪某的短视频账号已被封停,针对倪某捏造事实、摆拍虚假视频进行发布传播的违法行为,以及造成的恶劣社会影响,合肥警方依法对倪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03
自导自演“互骂互砍”直播
为了涨粉引流,有网络博主精心打造虚假人设、摆拍视频,甚至进行低俗直播。
四川西昌市的两名男子余某和骆某,在饮酒后决定自导自演一场“约架”直播。他们在直播间互相辱骂,并拿出西瓜刀挥舞,吸引了大量网友围观。
接到网友举报后,警方迅速赶赴现场将两人控制,并在房间内搜出西瓜刀。随后,余某和骆某承认,直播中的互骂互砍行为是为了博取流量。西昌市公安局依法对二人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并封停了相关自媒体账号。
摆拍层出不穷 过度追求流量变现
专家介绍,自媒体摆拍造假事件屡禁不止的原因,重点在于其高收益和低风险。
据记者了解,目前自媒体流量变现的渠道主要分为三种模式:
- 第一种是短视频或直播带货,博主在获取一定规模的粉丝数量后,将自有或第三方货源的商品推荐给粉丝售卖,从而获利;
- 第二种是接推广广告,博主在某个细分领域拥有一定数量的粉丝后,相关领域的商家就会主动邀约商业合作;
- 第三种是直播打赏,博主通过满足粉丝的各种需求以实现打赏的目的,从而与平台按比例分成获利。
目前,我国在自媒体治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集中在内容方面,包括要求发布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等,但是对于自媒体信源的审核,以及传播伦理等方面还是缺少监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精武认为,有必要通过立法来规范自媒体行为。
- 第一,自媒体、网络大V的法律性质需要更加清晰;
- 第二,流量至上的趋势下,立法者需要在一个适当的时机踩刹车,遏制流量经济导致的网络违法信息泛滥问题;
- 第三,专门的立法也能为各级监管机构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在规范短视频直播行为的同时,促进整个产业生态的有序发展。
警方提示: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凡是编造、传播、散播谣言等行为
公安机关将严厉依法进行打击处理
来源: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ID:cctvnewscenter)综合《法治在线》
编辑:崔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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