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发布了2024年第一批“失联”“空壳”典当行名单,深圳市辖内29家典当行被列入。
据介绍,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38号,简称“38号文”)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辖内典当行经营行为,加强监督管理,防范化解风险,引导“失联”“空壳”企业主动退出,实现减量增质,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近期,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失联”“空壳”典当行排查工作。
经查,2023年10月1日-2024年3月31日期间,深圳市辖内29家典当行符合38号文第(十七)条中关于“失联”“空壳”企业的认定标准。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提醒,请企业和个人谨慎与相关典当行开展业务。
据了解,38号文第(十七)条明确,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应当认定为“失联”企业:无法取得联系;在企业登记住所实地排查无法找到;虽然可以联系到企业工作人员,但其并不知情也不能联系到企业实际控制人;连续3个月未按监管要求报送月报。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应当认定为“空壳”企业:近6个月未开展收当、续当、赎当、绝当物处置等业务;近6个月无纳税记录或“零申报”(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免税的除外);近6个月无社保缴纳记录。
具体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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