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应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审涉外涉港澳台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含行政非诉审查)、刑事案件,统一由福田区人民法院受理

自8月1日起,深圳市应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审涉外涉港澳台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含行政非诉审查)、刑事案件,统一由福田区人民法院受理。与此同时,全市其他基层人民法院不再受理上述案件。

据介绍,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深圳市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涉外涉港澳台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实行集中管辖。福田区人民法院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人民法庭庭长雷桂森告诉记者,“这一改革举措,源于加强跨境知识产权审判专业化建设,以司法保护更好服务保障科技强国战略实施的现实需要。”

值得注意的是,在今年8月1日前,全市其他基层人民法院已经立案但尚未审结的上述案件,仍由原受理法院继续审理;当事人已提交起诉材料或申请材料但尚未立案的,由原受理法院立案审理。

2023年8月,国务院印发《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赋予河套合作区打造世界级科研枢纽的战略使命,标志着河套合作区建设迈入“二次创业”新阶段。

今年4月26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人民法庭及深圳知识产权法庭河套巡回审判点揭牌成立,旨在充分发挥合作区“一河两岸、一区两园”的独特优势,在跨境知识产权保护、纠纷多元化解、司法协作交流、融入园区治理等方面不断创新,探索完善与国际接轨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为合作区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科技创新是河套合作区发展主旋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保护创新就是服务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雷桂森表示,河套法庭和深圳知识产权法庭河套巡回审判点的设立,将积极打造助力合作区高质量发展的司法加速器,为国际化创新合作、科技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支持和引导,为跨境知识产权纠纷提供多元、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助力营造国际一流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记者了解到,4月23日,福田法院与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仲裁中心共同成立河套知识产权司法与仲裁协同保护中心,福田法院还将进一步以河套法庭为平台,与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协调联动,努力打造区际法治协同标杆典范,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融合发展,推动更高层面、更广视野的法治开放创新,为深圳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体制机制创新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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