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规划》明确深圳核心功能定位以及各阶段的目标愿景

“经济特区、国家创新型城市、现代海洋城市、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这是国务院日前批复的《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明确的深圳城市性质。“全国性经济中心、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对外开放门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地”,这是《总体规划》明确的深圳核心功能定位。昨日,深圳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朱国鸣,深圳市政府副秘书长、一级巡视员产耀东,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高尔剑介绍《总体规划》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发布会介绍,《总体规划》提出,深圳要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成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构建“一核多心网络化”城市空间格局,推动都市核心区扩容提质,布局差异化发展的12个城市功能中心和12个城市功能节点,推动全域平衡发展、空间网络联系、资源要素高效流动。

《总体规划》明确深圳各阶段的目标愿景为:到2025年,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经济中心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到2035年,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创意之都和全民共享的和美宜居幸福家园,成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2050年,将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屹立于世界先进城市之林,成为竞争力、创新力、影响力卓著的全球标杆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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