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公司要求连续出勤37天 目前是有实习生提出离职

近日,网传珠海一公司要求员工连续出勤37日,引起广泛关注。

据红星新闻报道,15日下午,珠海市香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表示确已收到相关舆情,已经通知劳动监察部门调查核实该公司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图源:读特新闻

此前,据网传聊天记录显示,该公司发布公告称,要求公司各部门及员工自2024年10月12日起至2024年11月17日每日均需正常出勤(含周末两日),如有特殊情况,需走线下审批流程提出纸质申请。

公告发出后随即有员工提出离职申请,同时,该公司工作人员称没有加班费和调休。

另据正在新闻,该公司回应称,网传内容断章取义,公司内部可以调休,并且内部员工已经知悉清楚。

15日,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九派新闻,公司确实近期有保障任务,需要人力,但实际上是把调休等权利直接下放给项目组了。目前是有实习生提出离职。

九派新闻检索发现,近期该公司中标了两个与"珠海航展"相关的项目,其中一个中标结果显示,该项目服务时间为合同签定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7日,这与网传该公司通知上的出勤截至时间完全一致。

图源:九派新闻

该公司要求其员工连续一个多月全勤上班,且没有调休和加班费,这是否合法合规?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粱嘉祥表示,若网传信息属实,则通知内容明显不符合劳动法规定。

粱嘉祥进一步解释称,一般劳动合同签订的是标准工时制度,即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如有特殊情况,用人单位经过劳动行政部门的批准,可以采用符合工作特点的工时制度。

但经协商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对于周末加班,一般按如下规则补偿: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一旦公司违规要求员工加班,员工又该如何维权?

粱嘉祥表示,员工可拒绝不合法的加班要求,并向公司工会,公司所在地基层工会报告,申请调处。如果员工接受配合加班安排,则应要求正常支付加班工资。若公司不支付加班工资,员工向当地劳动局、工会申请调处。一旦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应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来源:九派新闻综合红星新闻、九派新闻、读特新闻、正在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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