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网安:虚构寻人启事?罚 扰乱公共秩序是违法犯罪行为

近日,某短视频平台昵称为“某某便利店~~”的账号发布一则“寻人启事”。该“寻人启事”称:“一位美女顾客在便利店购物时多扫了4770 元,大家快来帮忙寻人,将钱返还失主......。”随后,该“寻人启事”在网上快速传播,该视频播放量达11.5万余次,网民评论700余条,引发大量网民转发帮忙寻找“美女顾客”。

该视频传播量较大,网上频频出现质疑和猜测,有网民反映为虚假视频。经公安网安部门调查核实,发现该“寻人启事”为一则虚假谣言信息。公安机关立即传唤制作发布该视频的李某,李某承认该视频是为增加粉丝、博取流量、谋取私利而“自导自演”虚构的“寻人启事”,对其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供认不讳。

李某故意编造虚假剧情,通过拍摄虚假“寻人启事”吸引粉丝,欺骗广大网民帮助其转发寻人的行为,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武山县公安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李某处以行政处罚,并责令删除视频。

网警提示: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依法依规文明上网,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对网上编造、传播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必将坚决依法打击。

素材│甘肃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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