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
10月16日晚,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10月12日8时许,接群众报警称,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有人持棍殴打他人。
接报后,民警立即到场处置,迅速控制嫌疑人韦某(男,38岁)。经调查,天河区沙河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人员在开展市容环境整治劝导工作时,违规占道摆卖的流动商贩韦某不配合劝导,持铁棍将执法队工作人员卢某(男,44岁)和庄某(男,34岁)打伤。经法医鉴定,卢某伤情达轻微伤,庄某伤情达轻伤。目前,韦某因涉嫌故意伤害,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据10月16日澎湃新闻报道)
警方通报
警方对韦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是依法之举,毕竟他主动攻击他人,受害者的伤势也达到一定程度。这就提醒了,用暴力方式解决问题于事无补,还是应该通过合法合规的途径来解决纠纷。不管是谁,都应该控制自己的情绪,如果只为了出一时之气,后果可能是自己无法承受的。
警方及时通报详情,是负责任之举。毕竟,相关视频在网上引发了强烈关注,公众希望了解后续处理情况。但是,从官方通报的信息中,人们依然不了解事情的详细过程。
据潮新闻视频报道,一位骑着电瓶车的商贩被4名城管队员拦住去路。在对峙过程中,商贩突然情绪失控。沙河街道党建办公室工作人员称,我们是依法依规去执法。
城管队员依法依规执法当然没有问题,但也要文明执法。官方说的是“劝导”,人们的理解是城管人员“劝说”商贩离开,或者“引导”商贩到其他合法的地点经营。现在,舆论就怀疑,是多名城管人员围住商贩不让走,才导致商贩情绪失控。
那么,是不是城管人员要强行扣押商贩的物品导致的冲突呢?这就需要官方作进一步的说明。毕竟,商贩突然情绪失控,并大喊“我不活了”,前面也说了“你先放手”的话。
现实表明,在街头,不少城管与商贩之间的矛盾突然激化,是因为城管方面要扣押商贩物品引起的。有的商贩突然下跪求情,有的则是摔坏自己的商品泄愤。还有极端的商贩,则是对城管人员采取暴力行为。
只要符合条件,城管执法人员有权对商贩的相关物品采取扣押措施,制止其违法行为。但是也要注意到,采取相关措施之前,一定要告知对方法律依据,并出具相关文书,对暂扣的物品列出清单,并告知对方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途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对此进行了详细规定,相关规范有十项之多。这表明,扣押他人财物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不是城管想拖走商贩的物品,现场拉走就行。
法治社会,依法行政、依法执法,才能少些质疑和纠纷。
城管队员被殴打受伤,商贩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这是一个双输的结局。正因为如此,就尤其值得反思。虽然说,因为职业身份的原因,他们之间难免有冲突之处,但并非敌我冲突,依然属于内部矛盾,应该通过各种方式来加强沟通。城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应该有情操作,通过人性化的举动来化解矛盾,以免造成激烈对抗。商贩对城管队员的执法行为,也要多些理解和支持。
据新京报我们视频报道,沙河街道执法队工作人员称,商贩无证占道经营,多次驱赶无效,早上六点多到七点,驱赶很多次了。如果说,商贩不听劝导,执法队员准备采取强制措施,更应该做好周全的准备再实施,以免发生意外伤害事件。这对双方也是一种保护。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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