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近日发布《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绿色交通建设领域港航部分资助资金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透露拟增加绿色甲醇加注资助政策,年度资助金额接近千万元,以加快培育深圳绿色甲醇加注市场,支持绿色甲醇产业发展。
据《征求意见稿》,深圳拟新增的“绿色甲醇加注”项目资助标准为——自有深圳籍甲醇加注船舶,按每艘船舶每月16元/载重吨予以资助,每艘船舶每月最高资助16万元,自有期不足一个月的,按比例发放。租赁甲醇加注船舶,按每艘船舶每月10元/载重吨予以资助,每艘船舶每月最高资助12万元,租赁期不足一个月的,按比例发放。同一艘船舶只能享受自有船舶资助或租赁船舶资助。若同一艘船舶同时申请自有船舶资助和租赁船舶资助,仅对租赁船舶一方进行资助。该项目年度资助金额不超过400万元。
此外,拟对在深圳港从事绿色甲醇加注业务的企业进行资助,按照其船舶实际加注量给予300元/吨的奖励。该项目年度资助金额不超过590万元。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表示,绿色甲醇加注业务为市场新兴行业,需逐步培育。加注企业成本包括加注船舶建造费用或购置费用或租赁费用、船舶管理公司管理费、日常开支及加注船的停泊费等。该局主要参照《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绿色交通建设领域港航部分资助资金实施细则》关于LNG加注船舶的资助及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关于支持开展天然气贸易助力打造天然气贸易枢纽城市的若干措施》中关于保税LNG加注量资助,制定绿色甲醇加注资助政策。
随着绿色甲醇燃料技术路线的推广和逐步商业化,甲醇燃料动力船舶发展势头良好,马士基、中远海运等航运巨头纷纷投入大量资金进行甲醇燃料动力船舶的建造和改造。有数据显示,全球营运和在建的甲醇船舶已超过230艘。在此背景下,集装箱港增加提供绿色甲醇加注服务,往往意味着其服务能力、资源配置能力的进一步提升。今年4月10日,我国首单国际航行船舶绿色甲醇燃料加注业务在上海洋山港三期码头实现,上海港由此成为全国首个同时具备液化天然气(LNG)、绿色甲醇加注服务能力的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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