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关于实施道路停车泊位差别化收费政策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对道路泊位停车实行差别化收费,目前正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记者看到,《通知》里显示,下一步济南由目前的道路泊位2元/小时的基础收费标准,调整为按照一般区域、拥堵区域实行差别化收费,其中一般区域停车收费标准维持不变,拥堵区域收费标准适当提高、阶梯收费。
区域划分方面,根据《济南市停车条例》“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一点一策的要求,制定并实施片区停车综合改善方案”规定,为精准、科学划分道路泊位区域,针对性缓解拥堵区域停车难问题,道路泊位区域划分实行属地管理,由区县政府负责本辖区道路泊位区域划分工作,并将辖区内道路泊位区域划分为一般区域、拥堵区域,实行差别化收费。
收费标准方面,拥堵区域划定前,执行现行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标准。拥堵区域划定后,一般区域的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标准,日间执行现行收费标准,不增加群众停车负担;拥堵区域道路停车泊位计费单位设置为30分钟,实行阶梯计费,适当提高收费标准,鼓励短时停车,以缓解区域性停车难问题,方便群众停车。
民生保障方面,新增夜间停车收费减免措施。一是在拥堵区域划定前,区县政府可根据辖区内实际情况制定夜间停车优惠措施;二是拥堵区域划定后,辖区内一般区域的道路泊位实行夜间停车免费;三是其他优惠措施继续按照现行政策执行。各区县在划定拥堵区域时,应统筹评价拥堵区域划定后对该区域内(周边)无配套停车泊位小区居民的停车支出影响,同步做好民生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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