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据媒体报道,一位名叫李女士的护理专业女大学生在郑州西亚斯学院交毕业论文时遭遇了不幸。
当时,她的指导老师不在办公室,于是她按照指示去门框上拿取钥匙以便进入办公室。
然而,在这个过程中,她不慎被凸出的门牌号铁片划伤手指,导致严重的伤口,需要缝合三十多针。
随着时间推移,李女士的手指未能完全恢复,出现了畸形和神经知觉缺失的问题。
尽管最初学校提供了医疗费用支持,但随着治疗的持续,校方突然停止支付,并且将李女士从学校的联系名单中删除,即所谓的“拉黑”。
这不仅使得李女士面临着沉重的经济负担,也让她感到极度的无助与失望。
更糟糕的是,由于手部伤残,她在求职过程中屡次遭到拒绝,这对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年轻人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案件发生以后,有网友表示,真是令人发指!学校本应是最安全的地方之一,但现在却成了某些人逃避责任的借口。
这种行为不仅伤害了一个无辜的学生,更是对教育精神的极大侮辱!
也有网友认为,这就是所谓的‘以人为本’吗?当学生遇到困难时,不是伸出援手而是选择冷漠相待。如果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我也会感到无比寒心。
那么,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学校是否应该承担李女士受伤后的全部医疗费用呢?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规定,公共场所管理者或经营者有义务确保场所内的设施安全,防止他人受到损害。
本案中,若能够证明门牌号铁片存在安全隐患而未及时修复,则学校作为管理方可能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全额支付医疗费用、误工费等合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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