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济南市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7月21日上午,济南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济南市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并就有关政策回答相关提问。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局级领导干部杨兴才,济南市财政局二级巡视员王传秋,济南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晓军出席。

杨兴才介绍,近年来,济南市在推进服务业发展方面作了很多努力,2019年市政府出台了《济南市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意见和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政策实施以来累计落实奖励资金3.7亿元,获利企业近7000家,全市规上服务业企业达到2284家、限上批零住餐企业5799家,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2019年的服务业支持政策已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市场主体也对服务业支持政策提出了新的需求,亟需研究制定新一轮服务业支持政策。为持续推动全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市政府研究出台了《济南市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政策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一是突出政策连续性,对过去行之有效的做法继续坚持,继续实施上规入库奖励、推进载体建设、保障土地供应等措施,并结合发展实际和市场主体需求进一步优化,稳定市场预期。二是突出重点领域,鉴于服务业点多面广、行业禀赋各异、发展规律各有特点,且各部门围绕细分行业已经出台了相关政策,本政策不求面面俱到,以面向市场主体为主,兼顾各细分行业政策空白点进行查缺补漏。三是突出目标导向,政策奖励重点支持企业成长壮大,培育一批行业骨干企业,强化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四是突出生态构建,支持产业园区、创新平台等载体建设,培育融合发展、新型消费、共享用工等新业态新模式,推动服务业企业集聚发展、创新发展,激发经济发展新动能。

政策分为四部分共14条措施。第一部分是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共包含4条措施。第一、二条是商贸业企业和服务业企业上规入库奖励,对新增并连续两年入库纳统的企业,每户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第二年营收增速超过20%的服务业入库企业,再给予5万元奖励。第三条是企业贡献奖励,对营收排名前10且增速超过所在行业平均增速的重点行业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第四条是商业综合体奖励,商业综合体内每新增一家纳统的限上批零住餐企业,给予商业综合体运营管理单位3万元奖励。第二部分是推进载体平台建设,共包含3条措施。一是服务业集聚区,对新获批的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以推动服务业集聚发展。二是广告产业园区,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广告产业园区,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三是服务业创新中心,对新获批的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企业加大创新研发投入,培育壮大一批创新型服务业企业。第三部分是促进业态模式创新发展,共包含3条措施。一是探索融合发展新路径,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区域(企业),给予20万元-100万元的资金奖励。二是培育新型消费业态,探索推行“泉城绿碳”积分机制,促进绿色消费。三是创新用工服务模式,支持企业间开展共享用工,把企业间共享用工岗位供求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畴。第四部分是完善支撑保障体系,共包含4条措施。分别在加大金融支持、增加土地供应、引导行业自律、强化政策落实等4个方面提出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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