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将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

前不久,《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公布。在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深圳肩负着先行先试、探索创新的重要使命。《意见》的出台,是在深圳已有的改革实践基础上,为其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绘制的全新蓝图,对深圳乃至全国的发展都具有深远意义。

  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

  科技创新是国家发展的核心动力,而体制机制障碍往往制约着科技创新的步伐。《意见》在科技体制改革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极具针对性的举措。如探索新型研发机构薪酬市场化管理制度,支持深圳医学科学院在科研管理、人才聘用、经费使用等方面探索新机制,实施“预算+负面清单”的科研经费管理模式以及科研项目经理人制度等。这些举措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的自主权,有利于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让科研活动更加聚焦于解决实际问题和突破关键技术。

  教育是培养创新人才的摇篮。《意见》强调推动新兴领域工程教育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支持高校和企业联合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工科人才。同时,探索符合超大城市特点的专业型、“小而精”高校办学模式,推动职业技能培训与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提升深度融合。这一系列举措旨在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协同育人体系,满足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人才需求。

  人才是创新的第一资源。改革开放以来,深圳一直是人才汇聚的高地。此次《意见》进一步完善海外引进人才支持保障机制,用好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契机,并在引进海外人才及相关人事、科研、外事管理等方面赋予用人单位更大自主权。这将使深圳在全球人才竞争中更具吸引力,能够汇聚全球智慧为深圳乃至全国的创新发展服务。

  推进金融、技术、数据等赋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实体经济是国家经济的根基,金融则是实体经济的血脉。《意见》支持深圳开展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试点,健全科技型企业信贷、知识产权证券化、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交易等实践场景和规则体系。这些举措将促进金融资源向实体经济尤其是科技型企业倾斜,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支持。允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按政策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助于加强深港资本市场的互联互通。

  技术创新是推动产业升级的核心驱动力。《意见》依托深圳证券交易所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等,构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全链条服务体系,这将加速科技成果从实验室到市场的转化,促进技术与产业的深度融合。通过构建全链条服务体系,能够有效解决技术供给方和需求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推动相关产业快速发展。此外,探索人工智能辅助医疗设备准入应用机制、深化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制度改革创新等,为新兴产业的发展扫除制度障碍,助力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

  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已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意见》支持深圳探索数据交易、可信流通、收益分配等机制,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稳步推进交通、地理、卫星遥感、气象、医疗卫生等领域公共数据依法合规分级分类开放。这将充分释放数据要素的价值,推动数字经济的发展。例如,通过完善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探索高效便利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将为深圳在全球数字经济竞争中赢得先机,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

  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在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背景下,我国需要不断优化贸易发展环境,提升贸易竞争力。《意见》推进货物贸易便利化,支持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在便利通关、燃料加注结算等方面支持深圳盐田港加大探索力度,这将提高货物贸易的效率,降低贸易成本。在服务贸易方面,支持综合保税区外的重点企业开展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两头在外”保税维修业务试点,研究扩展国际快递业务(代理)经营许可审批权限下放区域等举措,将推动深圳服务贸易的创新发展,提升服务贸易的品质和规模,进一步优化我国的贸易结构。

  人民币国际化是我国提升国际金融话语权的重要举措。《意见》加强数字人民币试点应用场景创新,参与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项目研究,探索央行数字货币在跨境领域的适用性,这将为人民币国际化提供新的机遇和途径。同时,深化国际航行船舶相关配套制度改革,试点允许符合条件的香港涉税专业人士在深圳特定区域登记执业等,将促进人员、资金、货物等要素的跨境流动,加强深圳与国际市场的联系,提升深圳在国际金融和贸易领域的影响力。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我国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提升国际竞争力的重大战略。深圳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引擎之一,《意见》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强深圳与香港、澳门以及大湾区其他城市的合作。通过加强区域合作,深圳能够更好地整合资源,发挥自身优势,融入全球经济体系,在全球产业链和价值链中占据更有利的位置。

  健全科学化、精细化、法治化治理模式

  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意见》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提升口岸药品监管和检验检测能力,完善临床急需进口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及监督管理制度,探索将国际新药临床真实世界数据用于进口药品注册上市许可的可行路径,这将加快新药和医疗器械的上市速度,更好地满足民众的医疗需求。同时,深化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高社会治理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例如通过智慧交通系统实时监测交通流量,优化交通信号灯配时,缓解交通拥堵;通过智慧政务平台实现政务服务的网上办理、一站式办理,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质量,提升民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土地等自然资源是城市发展的重要支撑。《意见》支持开展土地、建筑物、林地、湿地、海域海岛的综合调查,探索基于建筑信息模型的计算机辅助审核制度,试行开展不动产立体化登记,改革闲置土地处置和收回机制,完善土地闲置费收取标准与闲置时长挂钩政策,创新土地盘活利用方式,加强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这些举措将提高自然资源的利用效率,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例如,通过不动产立体化登记,可以更清晰地明确土地和建筑物的产权关系,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改革闲置土地处置机制,可以盘活闲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城市治理的重要保障。《意见》建立诉讼与调解、仲裁有机衔接的“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探索简易执行案件快立快执、简易执行异议案件法官独任制办理,支持开展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一体化管理制度改革,深化新型知识产权法律保护试点。这些举措将营造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营商环境,提升深圳在国际商事领域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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