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济南召开“提振消费稳增长”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7场。会上,济南市商务局会展办主任王景春对新发布的《济南市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进行解读。
王景春表示,《若干措施》重点打造提升自主品牌展会,提高了展会的起始补贴金额,优化了对增量部分的补贴方式。比如专业性展会和新型题材展会,起始补贴面积不变,但起始补贴金额由原来的10万元,统一提高到15万元,增量部分由原来:“每增加5000㎡给予补贴10万元,最高补贴50万元。”调整为:“对于增量部分按照15元/㎡标准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使得奖补标准更加精准、更加科学合理。
“也就是说,按照之前的政策,如果展会增量达不到5000㎡,就拿不到补贴。新政策出台后,只要有增量,就可以申请补贴。”王景春说,同时,新政策希望每场展会走高精尖发展路子,让办展企业更加注重参展实效,而不是只追求面积和规模的扩大。
为引导区县紧紧围绕本地特色产业举办展会,提高办展的针对性,《若干措施》将原《措施》中的支持品牌特色展会及节庆活动,调整为对各区县(功能区)具有本地产业特色的展会进行扶持,每届最高给予30万元补贴。新增了“对连续三年被认定为‘济南市品牌展会’的会展项目,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等内容。“新政策通过适当提高对自主品牌展会的扶持力度,有助于增强本土会展企业信心,保持会展业的稳定。同时,也有利于激发本地企业策划新题材展会、扩大现有展会规模的积极性。”王景春解释。
为了大力引进高端品牌展会,《若干措施》提高了以下标准:由国际权威机构举办的展会,达到或超过5万平米展会最高可补贴400万元,由国家部委和一级行业协会举办5万平米以上的展会最高可补贴350万元;同时,将原《措施》中的知名会展机构来济举办展会补贴与在济南市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相挂钩,并进一步提高了补贴力度,最高可达500万元。“通过加大对国家级国际性高端展会的扶持力度,有利于我们抓住新形势下会展业发展新机遇,引进高端展会,增强会展业的影响力、竞争力,有助于尽快打造国际会展名城。”王景春说。
此外,《若干措施》新增培育壮大会展企业内容。新增的奖励内容是:年度合计举办展览面积超过10万平米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每增加5万平米,增加奖励10万元,最高奖励50万元。
在支持展馆建设运营和优化发展环境方面,新政策还扩大了支持展馆建设运营补贴范围,每年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补贴,同时,鼓励支持展馆的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并提升纳入补贴范围。网络平台建设及网上办事系统补贴不超过20万元,品牌展会评估工作补贴不超过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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