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误开紫光灯致地板寿命减10年, 没被老板追究责任

12月9日,据媒体报道,在广东广州的一个车间里,一名员工误操作将用于设备消毒和材料固化的紫光灯开启,并让其整晚持续照射。

由于紫光灯的长期照射,导致车间内白色地板显著变黄,预计使用寿命减少了10年。

事件发生后,车间地面出现了明显的颜色变化,从原本的洁白变成了布满黄斑的状态。

公司负责人表示,尽管这次事故带来了严重的损失,但出于善意,公司老板并未对涉事员工进行责任追究。

专家指出,紫光灯的长时间照射可以对特定材料造成不可逆的损害,强调了使用前培训和设备管理的重要性。

案件发生以后,有网友表示,这简直是对公司资源的极大浪费!一个简单的操作失误就可以让公司的财产提前报废十年,这种缺乏责任心的行为应该受到严厉批评。而且,居然没有操作指南?这不就是管理层的疏忽吗?

也有网友认为,这是什么操作?随便按个按钮就能给公司带来这么大的经济损失,还说老板人好没追究责任,那是不是意味着下次还可以继续犯错?这样的宽容只会纵容更多的错误发生!

那么,对于因员工个人疏忽造成的损失,公司是否有权向员工索赔呢?

原则上,如果员工在执行职务时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公司有权要求赔偿。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考虑到劳动关系的特殊性质以及员工收入水平等因素,公司通常不会轻易采取索赔行动,尤其是在没有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情况下。

本案中,鉴于公司老板已经表示不会追究责任,显示了一定程度的理解与宽容,因此很可能不会进一步追索赔偿。

此外,索赔的具体可行性还需考虑当地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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