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12月10日,法院刊登刘某某、冯某向赵丽颖致歉的公告。公告显示,二人在其名下账号公开发布了针对赵丽颖女士的诽谤性博文,严重侵犯了赵丽颖女士的名誉权,损害了赵丽颖女士的个人形象及声誉,造成了极其恶劣的负面社会影响。二人已深刻意识到其行为是严重错误的,违背法律与道德,对于其自身错误言论做出的侵权行为以及对赵丽颖女士造成的伤害十分懊悔、并深表歉意,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目前二人已删除此前发布的所有不实博文,并保证今后绝不再以任何形式发布、传播有损赵丽颖女士个人形象及声誉的侵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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