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7日,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批准了总统尹锡悦方提出的取消拘留申请,尹锡悦将即刻从首尔拘留所释放。
尹锡悦方律师表示,感谢法院方面的判断,并称“事必归正”。
尹锡悦方面2月4日向法院提出拘留取消申请
尹锡悦因涉嫌内乱罪而被检方拘留起诉,尹锡悦的律师于2月4日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申请取消拘留,法院方面于2月20日进行了拘留适用性审查。尹锡悦方指出,根据法院签发的拘留令,拘留期限应截至1月25日,但检方却在1月26日才向法院提出拘留起诉,因此属于违法行为。检方对此则表示,法院对尹锡悦进行逮捕适当性审查和拘捕令实质性审查的时间不计算在拘留期限内,因此检方提出拘留起诉的时间并没有超过合法的拘留期限。

法院批准尹锡悦方提出的拘留取消申请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7日在说明资料中指出,根据韩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法院对嫌疑人进行“拘留前审讯”和“拘留适当性审查”期间,法院持有嫌疑人调查文件的时间不计入拘留期限,但对于法院对嫌疑人进行“逮捕适当性审查”是否适用此规则没有规定。鉴于宪法和《刑事诉讼法》强调的“人身自由和不拘留调查原则,法律条文应从有利于嫌疑人的角度进行严格解释”。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指出,被告人尹锡悦于2025年1月15日10时33分被逮捕,原定拘留期限至1月24日24时;在尹锡悦的拘留前审讯期间,调查文件于2025年1月17日17时46分送达法院,并于2025年1月19日凌晨2时53分退回检察机关,历时约33小时7分钟。因此,拘留期限应延长至1月26日上午9时07分;但检察机关是在1月26日18时52分才对尹锡悦提出拘留起诉,此时已超过拘留期限,因此法院批准了尹锡悦方提出的拘留取消申请。
此外,尹锡悦方律师还提出,根据《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法》,叛乱罪不属于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公调处)的调查范围。公调处声称叛乱罪与滥用职权罪相关,因此具有管辖权,但没有证据显示公调处是在调查滥用职权罪的过程中发现叛乱罪的。尹锡悦方还提出,公调处与检察机关是相互独立的机构,但二者未经法律依据擅自协商共享拘留期限,并在交接被告人时未履行正式的移交程序。
对此,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指出,鉴于法律对相关争议点未作明确规定,且大法院尚无相关判例,为确保法律程序的明确性,并消除对调查合法性的疑虑,法院决定取消对尹锡悦的拘留。法院方面还指出,如果相关争议未经澄清即继续进行刑事诉讼,不仅可能导致上级法院撤销判决,甚至未来还有可能成为再审的理由。因此法院批准了尹锡悦方提出的拘留取消申请,尹锡悦被即刻释放。
尹锡悦获释不影响法庭审理
据了解,此次释放并不影响法庭审理进程。法院后续将在尹锡悦非拘押状态下,继续推进包括弹劾案和涉及内乱罪的刑事案件的审理工作。
目前,韩国宪法法院审理尹锡悦弹劾案的法庭公开辩论已全部结束,以及将于本月中旬宣判。对其涉嫌内乱罪的审理还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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