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11 日消息,据央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消息,8 月 9 日,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正式印发《” 前海港企贷 ” 业务操作指引》,标志着 ” 金融支持前海 30 条 ” 中,” 支持前海合作区内符合条件的港资小微企业在 500 万元人民币的限额内从境外银行获得人民币贷款 ” 这项措施正式落地实施。8 月 10 日,3 家前海港资企业成功办理港企贷业务,融资金额合计 1200 万人民币,成为政策正式实施后首批受益企业。
8 月 11 日消息,据央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消息,8 月 9 日,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正式印发《” 前海港企贷 ” 业务操作指引》,标志着 ” 金融支持前海 30 条 ” 中,” 支持前海合作区内符合条件的港资小微企业在 500 万元人民币的限额内从境外银行获得人民币贷款 ” 这项措施正式落地实施。8 月 10 日,3 家前海港资企业成功办理港企贷业务,融资金额合计 1200 万人民币,成为政策正式实施后首批受益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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